特别资助(站前)(以2020年申报为例)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申报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是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至当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5.申请项目须为表1(下图)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6.非涉密项目;
7.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30%;
9.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0.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11.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三)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非涉密项目;
6.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10.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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