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青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青岛市“十百千万”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今天上午,青岛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出台了17条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博士后聚青政策,完善了青岛博士后人才战略布局。

  实施博士后招引集聚行动

  近年来,青岛市主动把博士后工作融入城市发展的中心大局,创新实施“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计划”,在政策资助、平台搭建、成果转化等方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4月底,全市累计招收博士后进站6972人,在站2761人,出站留青2753人,出站留青率76%。博士后人数、平台数量均居全省第一,博士后科研成果落地转化350项,累计创造产值超过60亿元。

  到2025年,全市成功对接博士后“揭榜挂帅”项目10个;新增博士后站(基地)100个;培育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1000个;累计集聚博士后在青创新创业人才达到10000人。这是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十百千万”。

  开展博士后专场招聘活动,建立健全胶东经济圈博士后联合招引资源共享机制,组织赴外博士后招引和政策推介活动。

  对在站(基地)博士后,与设站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连续两年给予每月最高13000元生活资助;对出站(基地)博士后,在青落户并与市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高40万元聚青资助。建立政策资源统筹叠加机制,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分别享受国家、省和市、区博士后资助政策。也就是说国家、省、市、区各级的政策是叠加享受的。

  定期赴高校、科研院所宣讲博士后政策。实施博士后站(基地)科研资助,对招收1名及以上的博士后站(基地),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科研资助。开通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对急需紧缺的优秀博士后,可简化招聘程序,采取考察、面谈等招聘方式。事业单位已满编、超编的,可使用机动编制,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申请特设岗位的方式予以聘用。

  实施博士后创新创业平台扩容行动

  聚焦24条重点产业链,瞄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设立全市博士后站(基地)储备库,做好入库企业选拔培育。

  立足全市重点产业园区、新兴产业(人才)孵化基地的发展实际,发挥园区平台优势,将入住企业整体打包,设立以园区为主体的博士后站(基地)。利用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做好博士后招生培养、资助申领发放以及企业博士后导师培训等工作。这主要是对某一些园区里面单个企业没有资格或者没有能力招收博士后的,可以把园区作为一个整体来打包。

  建立普惠制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评价激励体系,对新设立并招收首位博士后的站(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助。组织博士后站(基地)综合考评,对排名前10%的站(基地)给予优秀站(基地)资助30万元。

  培育一批博士后创新创业园,争创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创业园区)示范园区。持续推进青岛国际博士后创新创业园建设,力争三年内实现引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0个,引进或培育纳统企业20个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项目产值突破10亿元。

  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行动

  鼓励引导博士后积极参加“揭榜挂帅”。面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征集科技攻关难题和技术升级需求,发布张榜榜单,激发博士后及科研团队参与揭榜。对于在青岛市“揭榜挂帅”对接平台市场化项目揭榜中取得产业化成果的,优先推荐参评市级“揭榜挂帅”优秀攻坚人才(团队),获奖后项目负责人纳入青岛市拔尖人才管理。

  以创新创业大赛加快项目落地。通过组织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储备一批、交易一批、转化一批”博士后及科研团队的创新项目。对于大赛中在青岛市落地的创新创业项目,在土地使用、办公场所补助、厂房建设、项目投资、政府基金支持等方面提供“一揽子”支持政策。对于省级以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金、银、铜奖得主,按照程序组织专家评议纳入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范围,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以创新项目评选推动成果转化。开展博士后创新项目评选,对获评一等、二等博士后创新项目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邀请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创业园区、投资基金等参加项目路演。博士后创新项目成功转化落地创办企业的,连续三年每年按照其创办企业上年度地方综合贡献与本人在企业占股比例乘积的30%给予资助。

  博士后青年人才培育行动

  每年从博士后站(基地)选派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问交流或科研合作,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享受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2万元。邀请海内外具有博士后经历的战略科学家、一流企业领军人才及优秀在站博士后,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交流活动。

  对博士后留(来)青工作,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青岛市博士后站(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对在青岛市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和重要团队中承担或参与关键项目的博士后,在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创新项目时予以优先支持。支持海外博士后申报海外引才专项,对于成功入选的视同符合博士后生活资助激励加发条件,从入选当月起,每月加发6000元的激励生活资助,聚青资助标准提高到40万元。支持优秀博士后申报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评选,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

  实施博士后服务提升行动

  对有意向入党的博士后人才单列发展计划,营造博士后人才向党的良好氛围。

  建立一支过硬的博士后服务专员队伍,定期举办交流座谈会、业务培训班,打造“一站一人”的博士后管理服务模式。

  开展优秀博士后和优秀博士后导师评选,获选优秀博士后、优秀博士后导师的可受邀参加高层次人才健康休养等活动。开展博士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聚焦博士后人才关心关注的社会保障、职称晋升、岗位发展、薪酬待遇等问题,统筹推动支持保障政策出台落实。着力解决博士后人才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问题,营造博士后人才发展一流生态。(作者 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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