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人才培育与平台管理,推动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评估工作成为了必不可少的环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在2008年制定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每隔五年会对所有设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博士后科研站开展评估工作。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号),2020年的博士后科研站评估工作正式开展。
本次评估工作,参加评估的单位为2017年1月1日前设立的299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32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设站单位认真阅读《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评估工作。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工作评估办法
一、评估范围
参加评估的单位为2017年1月1日前设立的299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32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评价组织
评估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评估工作;军队系统所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负责。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承担咨询、核查、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评估内容
依照评价办法,重点围绕工作站建设情况,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情况、科研情况、研究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四、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评估工作按照工作准备、数据采集与自查、数据整理与核查、数据统计与评定四个阶段进行。
五、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自动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资格,待其在站人员全部出站后自动注销博士后设站资格。
为配合各地区、设站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本次综合评估工作时间安排整体延后,其中设站单位的数据填报与自查时间,调整为2月17日—4月30日,并由此整体顺延评估工作2个月。
博后网提醒:
根据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结果的通报》评估结果:
298个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4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为优秀等级;
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8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不合格等级;
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予以撤销。
评估结果显示2015年被评为不合格等级以及被撤销的科研站多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很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评估工作,做好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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